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以国发〔2007〕21号印发《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
《意见》指出,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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