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平原)燃气有限公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东方新能源(平原)有限公司,曾用名东方能源(平原)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3日 ,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为黄汝鹏 ,注册资本96000万元,实缴资本47988万元 。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滨河路鸽城市场2号商铺 。公司属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企业规模为小型,2024年员工人数为41人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以及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燃气器具及日用杂品销售等 。公司对外投资了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4次,拥有行政许可21个 。
公司曾用名使用至2021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于2025年3月15日由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富民大街琵琶湾6—12号变更为现址 。法定代表人历经变更,由边少卿变更为刘小川,后于2024年10月23日变更为黄汝鹏 。经营范围于2025年5月发生变更 。公司持有民用液化天然气调峰储备站等项目行政许可 。风险方面,企业有开庭公告信息,并于2025年9月被列为被执行人 。
想要了解更多“东方能源(平原)燃气有限公司”的信息,请点击:东方能源(平原)燃气有限公司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