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规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土地开发规划是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目标,通过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对未利用土地或低效用地进行开发调整的经济活动,属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类型,涵盖荒山、荒地开发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方向。
其制定需依据《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遵循生态保护优先与开发效益最大化原则,保护生态是土地开发的中心环节 ,并需进行可行性论证 ,实施中采用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系统设计、土壤改良等技术手段。规划体系分为五级架构,国家级至省级侧重调控,县级与乡级侧重操作实施,并与土地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形成互补。随着规划管理体系的深化改革,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实现“多规合一”。
该规划体系伴随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完善,1990年《城市规划法》和2008年《城乡规划法》相继颁布实施,2001年《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后,逐步形成以总体规划为导向,融合生态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的规范化开发框架。2019年《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想要了解更多“土地开发规划”的信息,请点击:土地开发规划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