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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7年4月5日以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发布,共六章三十七条,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 。

办法规定供应商和经销商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9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需30日内更新 ,明确经销商应明示价格、服务收费标准、“三包”信息及书面告知未经授权销售车辆的责任主体 。授权期限要求首次不低于5年且一般不低于3年,供应商需保证停产车型至少10年配件供应 ,违反相关条款的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

该办法经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第9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后明确平行进口车辆按专门规定办理 。2025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按规定明示“三包”信息和备案的经销商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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