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西新井煤矿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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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山西新井煤矿矿难是2006年5月18日发生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当日19时36分发现井下作业区域被积水淹没,事故共造成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事故直接原因为煤矿在透水征兆明显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冒险作业破坏安全煤柱。主要原因包括煤矿超能力生产、安全管理混乱,政府监管不力及地方党委政府未履行职责 。事故发生后,张家场乡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及煤矿方存在瞒报谎报、转移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等行为 。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其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处理结果显示:48名直接责任人被移送司法,含矿主李付元、乡党委书记常瑞;2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左云县副县长施录、县长张明生被免职。煤矿被没收违法所得1.35亿元并关闭,吊销大同恒安安全评价公司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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