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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东方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沂东方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临沂东方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沂东方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洋,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开元上城B座21楼,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等 。公司为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刘洋持股99%,股东李欣持股1%,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及41项行政许可 。

该公司于2021年5月因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被罚款40万元 。开发建设的北岸枫景小区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于2023年4月被处以24万元罚款 。2024年5月17日,兰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 。2025年8月1日,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该公司破产 。同年底,其开发的北岸枫景小区11号楼办结综合验收取得大产权证 。截至2025年7月,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255宗,包含裁判文书、立案信息及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等多类案由 ,2025年新增企业所得税欠税公告及被执行人记录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2026年1月,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债务人热度排行榜中排名第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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