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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加气站爆炸事故

祁县加气站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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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加气站爆炸事故

祁县加气站爆炸事故指2016年6月13日17时40分发生于祁县东观镇马家堡村洁源天然气公司第二加气站的爆炸事件。涉事晋J72907五菱之光面包车拖挂载有低温绝热气瓶的铁制两轮车,违规为非车用气瓶充装液化天然气,导致气瓶内液氧与天然气混合达爆炸极限,静电引发闪爆,造成加气工孟志毅、聚丰玻璃制品公司负责人渠彪及工作人员冯磊共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9.92万元。

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10分钟内抵达现场展开救援。晋中市及祁县政府启动应急机制控制次生灾害,涉事企业洁源二站被查实存在未批先建、无证运营问题,聚丰公司涉及非法运输危险品。 祁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13个单位因监管缺失被追责,全部35名责任人员中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3人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余人员分别受到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涉事企业被吊销证照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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