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明朝南京工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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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约1529),字伯翔,南郑(故治在今汉中市)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传旨行人 。武宗初年(1506年),宦官刘瑾曾以同乡之谊笼络张羽。张羽不为利禄所动,洁身自爱,不为虎作伥 。
巡按山东时,有宰相托张羽关照其故友,张羽调查后发现此人是山东大害,便奏请将其革职问罪 。武宗批阅其奏章,大为赞赏,说:“真是一位出色的御史!”于是命他出守广平(府治在今河北省永平县) 。张羽到任后,关心教育事业,建漳川书院 。他也关怀当地人民的生活,带领群众开垦农田数万顷,并动员民工建闸通水,深受百姓爱戴 。
张羽判案公正,钜鹿有一妇女状告宦官杀害其夫,张羽查明案情后依法惩处,反被诬下狱,后终昭雪 。后,张羽被提升为山东参政。在任职期间,由于当地巡抚不恤军士,引起众军作乱。张羽奋不顾身,冲入乱军中,晓以大义。众军敬畏其公正清廉,乱遂平息。其后升为江西廉使(其职责为巡察吏治)和贵州布政史,对地方官隐匿公款不报之事尽数查清,积功升任大理卿。他执法公正,释免无辜、活命者不下数百。后升工部侍郎,在扩修国学、督修皇陵中克尽厥职,不但建筑物修得壮丽坚固,且节省国库开支不下亿万 。
张羽一生历官30年,清廉节俭,一贫如洗,一心为国为民 。明嘉靖七年(1528),张羽告老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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