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敏(湖南怀化中方县中方镇中心小学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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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敏,女,1977年生,中专学历,此前是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中心小学教师。其丈夫是中方县某单位的干部,两人婚后生育一女,但夫妻关系并不好,早已分居。 唐敏曾与一名吸毒、赌博“情人”同居,并怀有身孕。
唐敏于2008年进入中方镇中心小学任教,曾担任班主任。她曾想开办幼儿园,因陷入贷款骗局负债,为偿还债务而萌生绑架学生的念头。2010年12月27日,唐敏利用发放试卷之际,将本班8岁学生吴志(化名小志)骗至宿舍,并用胶带封住其口鼻致其窒息死亡,后将尸体藏于床下。当晚,她向吴志家属发送勒索短信。同年12月30日,警方在其宿舍床下找到被害人尸体。 2011年12月8日,案件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唐敏否认杀人,但两次请求法官判处自己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唐敏为勒索财物绑架并杀害自己的学生,但因其审判时系怀孕妇女,故不适用死刑。 2011年12月29日,怀化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唐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认为唐敏丈夫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使学校垫付的赔偿金已超额,故不再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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