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一女子撞伤老人后肇事逃逸,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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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相对增长。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人出于侥幸心理,不敢面对。 为了逃避惩罚, 选择 一走了之、逃之夭夭。 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会使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受到更大的伤害。 而且对肇事者来说, 也将面临更加 严重的法律后果。 老人车祸被撞受伤 肇事司机 逃逸终落法 网 2020年11月3日凌晨5时40分,蕉岭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称在蕉城镇蕉艾路高楼路段 有位老人被车撞倒在地上受伤,肇事车主逃逸了 。 时间就是生命,公安交警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医务人员第一时间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辆,只有散落一地的零碎物件 ,民警根据现有的证据迅速展开调查,在 智慧新 警务 的助力下,判断出肇事逃逸者的大概住址,并前往嫌疑地点进行全面排查。 调查过程中,迫于公安交警的追查压力,肇事逃逸者黄某(女,蕉城镇人)于当日上午7时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受伤老人伤情稳定,公安机关也已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黄某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的,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警部门再次呼吁: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重视交规、遵守交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让驾驶,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若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 当 事司机应 立即停车, 积极抢救伤者,以减少伤亡,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 在之后的治疗及损害赔偿时 积极安抚 、赔偿 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减轻自身的责任。



